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管理 > 行业管理 > 列表
行业管理

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6-20 11:36:50   来源:   点击:

 

百工信发〔2017165

 

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我市食品加工行业安全监管,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警醒。把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食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其他党政领导干部分别抓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发生影响稳定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深化食品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制糖、农产品加工、茶叶加工、食用油加工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配合食药监部门抓好生产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和跟踪督办。配合当地商务部门,加快推进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等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要配合当地食药监部门,推进食品加工企业规范化发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四、推动食品安全深化体制改革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经贸、经济)局要贯彻落实广西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平稳有序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完善食盐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贯彻实施食品加工企业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体系。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0号)http://www.guangyongjxzdh.com/uploadfile/2017/0620/20170620113957121.pdf

 

 

 

 

bet365台湾备用网址

20176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热词搜索: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作安排 全区

上一篇:关于规范我区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和市场秩序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关于举办2017年广西工艺美术作品(旅游工艺品)暨大师精品展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