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工信、经济)局,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17〕33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项目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指导企业将申报项目信息录入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填写《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表》(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企业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资金支持情况表》(2012-2017年)(附件4)(含正式上报文和Excel电子表格),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市工信委、财政局汇总。
2.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请盖章后统一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公司****项目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5月22日前报送电子版,纸质材料待项目进入自治区评审时再提交。
3. 请你们指导企业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