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禄源工业区建设发展的决策部署,园区采取措施切实降低工业企业用地初始成本,扩大工业用地有效供给,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大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力度。园区目前已经开展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清查,并制定盘活利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高效开发利用。对边角地、夹心地等分散低效的工业用地整合利用,土地整治项目前期手续正在有序办理,确保项目开工时,项目建设无林地,环评问题,有利于提升禄源工业区招商引资的硬实力。
二是鼓励工业用地原址升级改造。传统工业企业转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5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及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现有制造业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服务型制造业务设施和经营场所,其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的,可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但不得分割转让。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自治区、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目前我园区内百色市合众纸业有限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引导下,正进行产业升级,引进APMP(碱性过氧化氢机械浆)蔗渣漂白浆绿色纸浆生产技术,在原厂址地进行扩建年产5万吨APMP(碱性过氧化氢机械浆)蔗渣漂白浆项目,在禄源工业区北部片区上马年产10万吨生活用纸后加工项目,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以达成原料生产无污染,形成造纸加工产业链,提升产能效率,完成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是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对需享受政策的市场主体,投资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符合条件证明文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执行。对于有关部门提出规划条件、建设标准、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和节能、环保等作为土地使用条件的,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在土地供应成交后,提出关联条件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者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和关联部门的监管依据。提出关联条件部门应对承诺书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适时通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项目用地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对不符合享受政策的,要及时终止政策执行。